普宁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公示公告2023年09号
发布时间:2023年7月1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我局依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组织现场核查,以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条件符合《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要点》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五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663)2912910
通讯地址:普宁市流沙环城北路南园路段市场监督管理局秘书股
邮编:515300
特此公告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