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政机关于2022年4月10日受理江逸生(普宁市流沙梅花酒楼) 提出该场所扩建场地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2年4月19日至2022年4月29日):
申 请 人: 江逸生(普宁市流沙梅花酒楼)
场所地址: 普宁市流沙新光路东侧南山路段
经营范围:歌舞☑游艺□娱乐场所
根据《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内向本行政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行政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行政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 0663-2231773 传真:0663-3862678
通讯地址:普宁市流沙赤华南路文化活动中心
邮编:515300
公示行政机关:普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