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不可失,来就“兑”了——普宁市图书馆读者积分兑换活动开始啦!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1-09 09:26:11 浏览次数: - 【字体:

为感谢读者朋友对普宁市图书馆的一路关注和陪伴,激励市民朋友多借书、爱阅读,共创书香普宁,普宁市图书馆积分兑换活动正在火热进行中。

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4月30日

积分查询及兑换

线上查询:读者可进入普宁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大厅,进入个人积分,查看当前积分。


读者查询当前积分满455分,即可到市图书馆三楼服务台找工作人员兑换礼品,每份礼品抵消450积分。(礼品有限,先到先得,兑完为止)线下查询:读者可使用市图书馆智能借还机(总馆二、三、五楼及各分馆),点击借书,从身份证、微信扫码、账号密码、读者证二维码和支付宝五种方式任选其一登录账号,查看当前积分。

礼品预览


附 普宁市图书馆积分管理规则

一、读者积分账户

1.本系统参加对象为普宁市图书馆所有持证读者。

2.读者在办理读者证后,获得积分100分。

3.读者证在使用期间,积分被全部扣除者,即为0分时,读者证将被冻结,冻结周期为7天,冻结期内读者证不能用于借书,到期自行解除冻结,积分初始化为20分。

4.冻结期内,读者仍可参与活动获得积分,积分大于5时自行解除冻结。

5.读者证挂失时,不能进行积分兑换。补办后,新读者证的积分以原读者证的积分为准。

二、积分运行


图片

·最终解释权归普宁市图书馆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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