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普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开展了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经各乡镇、街道、农场有限公司和市直有关单位推荐、申报、实地考察和专家组评审,提出了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共25人)。
现将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
受理单位:普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通讯地址:普宁市流沙西街道赵厝寮路中段
邮政编码:515300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文化遗产股:0663-2239122,[email protected]。
附件:普宁市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25人)
普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9月25日
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共2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