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普府通〔2021〕1号)要求,为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文明、祥和的节日环境,2月23日上午,市应急管理局、南溪镇政府和市监所到我镇区周边的超市、纸料店、文具店等各类经营门店,对非法违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进行了排查。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积极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宣贯非法生产、销售,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严重危害,增强各营业主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提醒广大经营户要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 ▲检查镇区周边纸料店 ▲在超市、纸料店等检查及业主签名确认 ▲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 下一步,南溪镇政府将继续组织安全办、综合执法中心、各村治安队,联合市监所和派出所加强辖区内巡查巡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