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是森林特别防护期的关键期。今年清明期间,由于天气持续高温无雨,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加上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市民踏青旅游、扫墓祭祀等行为持续增多,导致森林防灭火工作压力巨大,任务繁重。普宁市积极主动采取各项防灭火措施,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普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3月16日,市政府发布《禁火令》,规定在禁火期和禁火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坚决严惩森林火灾肇事者,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维护生态平衡和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对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全面细致部署。为确保防灭火工作落实到位,符贤书记、黄锐亮市长分别亲自带队,深入检查各地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市各套领导班子成员也深入挂钩联系的乡镇场街道指导督导森林防灭火工作。另外,市森防办6个暗访组、市纪委8个督查组、省森防指挥部督查组,分别对各地工作加强明查暗访,压实各方责任。 按照“预防在村居,扑救在乡镇”的工作思路,采取“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的措施,在全市设卡口622个,分别由镇级干部作为责任人,村级义务消防队、镇级半专业队全部靠前驻防,重要卡口派驻消防车。各地卡口严格做好上山火源检查,严禁群众带香烛、纸钱、鞭炮等可能引起火灾的物品上山,并提倡党员干部带头,对不配合检查或携带明火的,一律追究责任。值得点赞的是,市民们都自觉配合卡口检查,各卡口检查工作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