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何婵叶)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6-03 15:21 浏览次数:- 【字体:

原权利人何婵叶坐落于普宁市流沙南街道光草洋村城南大道南侧文竹路西侧万盛花园 A 幢东1梯十一东套1101 号的房产证书(产权证书号列:普南私22824号,面积136.86 平方米)。该房产已由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拍卖,普宁市人民法院以《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粤 5281 执 614 号之三)执行产权归买受人廖文帅所有,单方为买受人廖文帅办理交易过户登记手续,因法院无法取得普南私 22824 号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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