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杨奕民)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7-26 16:33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权利人杨奕民遗失位于普宁市流沙镇赤华路口西面商品房 11幢东起8号门市一至二层的房屋产权证书一本(证书号列:1819663号,建筑面积113.2平方米)。
现杨奕民向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发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1819663号房屋产权证书作废,予以补发不动产权证。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