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周苏香)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9-29 16:49 浏览次数:- 【字体:

权利人周苏香遗失位于普宁市流沙锦绣园18 幢东梯二层东套的房屋产权证书一本(证书号列: 00004308号,建筑面积205.22平方米)。

现周苏香向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发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00004308号证书作废,予以补发不动产权证。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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