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权利人周洪涛坐落于普宁市流沙市区环市北路南赤华路西侧御景城二区10幢东梯12层西套1202 号的不动产权证书(产权证书号列:粤[2018] 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3337号,面积187.41平方米)。该房产已由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拍卖,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以《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 [2021]粤0103执恢238号之一)执行产权归买受人陈俞树所有,单方为买受人陈俞树办理交易过户登记手续,因法院无法取得 粤[2018]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3337号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