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王秀云)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1-11-18 14:52 浏览次数:- 【字体:

原权利人王秀云坐落于普宁市锦绣园7幢西梯东套二楼的房屋产权证书(产权证书号列:C1512986号,面积 185.14平方米)。该房产已由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拍卖,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以《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粤0105 执恢 474 号之二)执行产权归买受人陈海涛所有,单方为买受人陈海涛办理交易过户登记手续,因法院无法取得原C1512986号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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