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来源: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12-07 16:30 浏览次数:- 【字体:

普宁市不动产公[2021]36号


  权利人许榕丹、秦晓武遗失位于普宁市广汕公路(云落段)西北侧山湖名庭18幢东梯9层西套90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二本(证书号列:粤【2020】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1392号、粤【2020】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1393号,建筑面积148.25平方米)。

  现许榕丹、秦晓武向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发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粤【2020】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1392、0001393号证书作废,予以补发不动产权证。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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