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权利人张锡荣坐落于普宁市流沙市区广达北路东侧南华路北侧“御景城”商住楼5栋西梯36层东套3603号的房产证书(产权证书号列:普西私17854号,面积293.58 平方米,不动产单元号:445281014004GB00003F00030007)。该房产已由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拍卖,普宁市人民法院以《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粤 5281 执恢 61 号之二)执行产权归买受人秦健欢所有,单方为买受人秦健欢办理交易过户登记手续,因法院无法取得普西私17854号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