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陈思宁)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7-05 10:20 浏览次数:- 【字体:

  原权利人陈思宁坐落于普宁县梅林镇李仔园的产权证书(产权证书号列:粤房证字第2024412号,建筑面积106.56 平方米)。该房产已由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拍卖,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以《执行裁定书》【2020】粤 1973 执恢1070号之二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粤 1973 执恢 1070号执行产权归买受人相小环所有,单方为买受人相小环办理交易过户登记手续,因原粤房证字第 2024412号证书无法取得,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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