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普宁市里湖镇寨洋村民委员会)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7-07 15:12 浏览次数:- 【字体: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663—2921733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

面积

(㎡)

用途

备注

1

普宁市里湖镇寨洋村民委员会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普宁市里湖镇寨洋村

44528102016JB00001W00000000

10217

工业

用地


公告单位: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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