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燎原街道四岭头村)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8-25 17:02 浏览次数:- 【字体:

经初步审查,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和粤自然资规字[2019]11号文件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9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663—2921733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平方米)

用途

竣工日期

备注

1

官贷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普宁市燎原街道四岭头村新厝局9号

445281009005JC10116F00010001

批准面积:171
  宗地面积:170.32
  建筑面积:170.32

农村宅基地

1990/03/19

2

杨炳兴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普宁市燎原街道四岭头村老厝局

445281009005JC10089F00010001

批准面积:171
  宗地面积:170.86
  建筑面积:170.86

农村宅基地

1983/10/30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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