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庄承平)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1-03 10:09 浏览次数:- 【字体:

  权利人庄承平因保管不善,遗失位于普宁市流沙城北白华路聚华园小区C幢西梯三楼西套产权证书一本(证书号列:粤房地证字第 C1512766号,建筑面积183.06平方米)。

  现庄承平向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发登记,如有异议,请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该不动产权证书同时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窗口(市

  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663-2921733

声明人:庄承平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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