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温少生)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1-04 16:40 浏览次数:- 【字体:

  原权利人温少生坐落于普宁市流沙北赵华路新时代华庭C幢203室的房产证书(产权证书号列:粤房地证字第 C3307531号,建筑面积 153.73平方米)。该房产已由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粤01执恢1627号之三执行产权归买受人周洁琼所有,单方为买受人周洁琼办理交易过户登记手续。因法院无法取得粤房地证字第 C3307531号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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