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杜荣城)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2-06 15:51 浏览次数:- 【字体:

权利人杜荣城因保管不善,遗失位于普宁市长春路中药材专业市场33幢273号1-3层的产权证书一本(证书号列:普池私字第2570号,建筑面积 117.8平方米)。

现杜荣城向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发登记,如有异议,请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2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补发,该不动产权证书同时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663-2921733

声明人:杜荣城 

2023年2月6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