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位于普宁市云落镇G324国道“乌鸦崎”地段驾驶员培训中心、考验场地,根据建设项目1993年二批次征用云落镇新星管区200亩(各批次100亩)山地审批手续,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22—A20、22—A21)等手续,普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拟申请二批次用地中60.73亩、10.69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用地性质:划拨,用途:交通服务场站用地)。为解决历史用地遗留产权登记问题,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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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