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陈锦婷)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5-05 16:37 浏览次数:- 【字体:

原权利人陈锦婷坐落于普宁市广汕公路(云落段)西北侧南方梅园•山湖雅居2幢东梯2层西套20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书号码列:粤[2020]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2033号,建筑面积97.25平方米)。该房产产权已由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拍卖,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以《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粤5281执恢84号之一裁定产权归买受人李佳佳所有,现买受人李佳佳单方申请办理交易过户登记手续。因法院无法取得粤[2020]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2033号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哲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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