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7-03 14:28 浏览次数:- 【字体:

权利人张树强因保管不善,遗失位于普宁市北环大道(流沙东街道斗文村段)北侧唐商花园1幢B单元东梯30层西套3001号《不动产权证书》一本(证书号列:粤(2023)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6526号,建筑面积111.72平方米)。

现张树强向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发登记。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补发,该《不动产权证书》同时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663-2921733

声明人:张树强

2023年7月3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