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大坪镇龙坑村)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7-05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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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查,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和粤自然资规字[2019]11号文件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7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登记(原证书同时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663—2921733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竣工日期 | 备注 |
1 | 魏林国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普宁市大坪镇龙坑村新寨仔村5号 | 445281026012JC10008F00010001 | 批准面积:117.00 宗地面积:124.09 建筑面积:124.09 | 农村宅基地 | 1992/08/06 | |
2 | 魏李壮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普宁市大坪镇龙坑村新寨 | 445281026012JC10024F00010001 | 批准面积:69.00 宗地面积:69.04 建筑面积:69.04 | 农村宅基地 | 1990/03/07 | |
3 | 魏松福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普宁市大坪镇龙坑村右排项68号 | 445281026012JC10314F00010001 | 批准面积:135.00 宗地面积:133.59 建筑面积:133.59 | 农村宅基地 | 1992/08/06 | 集体土地使用证书遗失 |
4 | 魏林浪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普宁市大坪镇龙坑村雷公樟 | 445281026012JC10394F00010001 | 批准面积:117.00 宗地面积:116.93 建筑面积:116.93 | 农村宅基地 | 1991/08/03 | 集体土地使用证书遗失 |
5 | 魏子和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普宁市大坪镇龙坑村右排项 | 445281026012JC10348F00010001 | 批准面积:66.00 宗地面积:80.2 建筑面积:80.2 | 农村宅基地 | 1991/08/23 | 集体土地使用证书遗失 |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