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登记公告(罗娟玲)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7-14 16:24 浏览次数:- 【字体:

购房人罗娟玲,持1999年5月12日向广东省宝宁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普宁市区经营部购买位于普宁市明华体育馆北侧长春路北西二栋东梯八楼东套的商品房《楼房买卖合同》《购买商品房证明书》《广东省普宁市转让(销售)房地产收入发票》(建筑面积190.81平方米),拟申请登记购房人名下不动产权,因广东省宝宁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普宁市区经营部已吊销,对历史遗留产权问题现予公告。如有权属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8月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送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663-2921733

公告单位: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14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