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万爱平)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7-31 10:52 浏览次数:- 【字体:

原权利人万爱平坐落于普宁市流沙西街道赤水村坛头片城南大道南侧尚堤中央H幢西梯6层东套 602 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书号码列:粤[2017]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0132号,建筑面积143.96 平方米)。该房产产权已由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裁定,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以《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粤5281执1793号裁定产权归申请执行人刘锦超所有,现刘锦超单方申请办理交易过户登记手续。因法院无法取得粤(2017)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0132号《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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