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大坪镇新福村)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8-16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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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查,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和粤自然资规字[2019]11号文件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9月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登记(原证书同时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663—2921733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竣工日期 | 备注 |
1 | 钟传访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普宁市大坪镇新福村昌坑角 | 445281026011JC10456F00010001 | 批准面积:117 宗地面积:115.66 建筑面积:115.66 | 农村宅基地 | 1985/02/10 | 集体土地使用证书遗失 |
2 | 钟诒他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普宁市大坪镇新福村昌坑角 | 445281026011JC10415F00010001 | 批准面积:114 宗地面积:114.01 建筑面积:114.01 | 农村宅基地 | 1967/05/10 | |
3 | 钟声畅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普宁市大坪镇新福村老屋下 | 445281026011JC10505F00010001 | 批准面积:94 宗地面积:94.01 建筑面积:94.01 | 农村宅基地 | 1970/02/03 | |
4 | 钟思聪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普宁市大坪镇新福村福田村 | 445281026011JC10325F00010001 | 批准面积:48 宗地面积:48.02 建筑面积:48.02 | 农村宅基地 | 1965/03/12 | 集体土地使用证书遗失 |
5 | 钟传只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普宁市大坪镇新福村昌坑角 | 445281026011JC10449F00010001 | 批准面积:117 宗地面积:113.51 建筑面积:113.51 | 农村宅基地 | 1988/10/02 | 集体土地使用证书遗失 |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