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陈晓璇)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9-11 11:22 浏览次数:- 【字体:

原权利人陈晓璇坐落于普宁市广汕公路(云落段)西北侧星河明珠湾花园(三期)A3 幢1-3层复式0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书号码列:粤[2021]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4704号,建筑面积254.33平方米)。该房产产权已由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裁定,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以《执行裁定书》(2022) 粤5281执259号之二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2022)粤5281执2595号裁定产权归申请执行人李丹淼所有,现李丹淼单方申请办理交易过户登记手续。因法院无法取得粤[2021]普宁市不动产权第 0004704号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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