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陈赛兰)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9-18 10:54 浏览次数:- 【字体:

  已故权利人陈赛兰因保管不善,遗失位于普宁市占陇翡翠花园七幢A梯402号的产权证书 (证书号列:粤房地证字第C3929304号,建筑面积144.13平方米)。

  现继承人王文君、王文娜向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发登记。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补发,该房屋产权证书同时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663-2921733

  声明人: 王文君、王文娜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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