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南溪镇扬美村)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9-27 10:44 浏览次数:- 【字体:

经初步审查,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和粤自然资规字[2019]11号文件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0月2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登记(原证书同时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663—2921733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平方米)

用途

竣工日期

备注

1

刘永光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普宁市南溪镇扬美村美星片光远堂

445281001010JC10350F00010001

批准面积:38
  宗地面积:43.52
  建筑面积:64.55

农村宅基地

1981/06/18

2

刘松波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普宁市南溪镇扬美村美星片桂原里

445281001010JC11353F00010001

批准面积:32
  宗地面积:36.29
  建筑面积:36.29

农村宅基地

1984/12/08

3

刘惠豪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普宁市南溪镇扬美村美星片桂原里

445281001010JC11424F00010001

批准面积:32
  宗地面积:34.26
  建筑面积:47.09

农村宅基地

1985/05/18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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