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权利人王嘉伟坐落于普宁市流沙南街道泗竹埔村揭神路西侧翔栩万泰城11幢单梯20层、21层东套2001号、210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二本(证书号码列:粤【2017】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0519号、0000518号,建筑面积分别为279.19、279.19平方米)。该房产产权已由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执行裁定书》(2023)粤52执605号之十一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粤52执605号裁定产权归申请执行人陈庆轩所有,现陈庆轩单方申请办理交易过户登记手续。因法院无法取得粤【2017】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0519、0000518号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