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大坪镇甲湖村)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10-25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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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查,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和粤自然资规字[2019]11号文件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1月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登记(原证书同时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663—2921733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竣工日期 | 备注 |
1 | 房伯上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普宁市大坪镇甲湖村杨桃树 | 445281026003JC16002F00010001 | 批准面积:102 宗地面积:98.57 建筑面积:104.84 | 农村宅基地 | 1987/08/24 | |
2 | 房仲禄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普宁市大坪镇甲湖村方田仔 | 445281026002JC10238F00010001 | 批准面积:120 宗地面积:119.98 建筑面积:119.98 | 农村宅基地 | 1979/08/11 | |
3 | 房仲国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普宁市大坪镇甲湖村甲湖寨 | 445281026002JC10158F00010001 | 批准面积:70 宗地面积:72.49 建筑面积:78.03 | 农村宅基地 | 1990/08/16 | |
4 | 房伯鉴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普宁市大坪镇甲湖村善美坑 | 445281026002JC10010F00010001 | 批准面积:84 宗地面积:83.98 建筑面积:83.98 | 农村宅基地 | 1963/10/08 | |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