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邹晓芳)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1-08 16:21 浏览次数:- 【字体:

原权利人邹晓芳坐落于普宁市流沙市区赤华北路东侧盛世华庭东区东起南向 14 号1-2层的不动产权证书(证书号码列:粤【2019】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1262号,建筑面积303.76平方米)。该房产产权已由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拍卖,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以《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粤5281执1630号之二裁定产权归申请执行人孔舜柳所有,现孔舜柳单方申请办理交易过户登记手续。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粤【2019】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1262号证书作废。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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