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郑春池位于普宁市324国道(高明段)东南侧、规划寒妈东路北侧保利和府22幢25层2503号的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列:粤【2022】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9315号,建筑面积169.83㎡)。
因妻子刘志青死亡,郑春池持(2023)粤广海珠第69123、69124号公证书及相关资料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663-2921733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