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黄卫兵)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2-19 11:23 浏览次数:- 【字体:

原权利人黄卫兵坐落于普宁市流沙南平里44幢A座1梯西套406号的房产(产权证书号:粤房地证字第C3931370号,建筑面积为92.69平方米)。该房产产权已由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拍卖,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以《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粤5281执2074号之二裁定产权归申请执行人陈剑豪所有,现陈剑豪持相关资料单方向本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粤房地证字第C3931370号证书作废。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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