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普宁市流沙镇南平里武装部南侧三中后东起第七号门市1一2层)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5-23 10:58 浏览次数:- 【字体:

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沙西支行因保管不善,将登记《鉴证书》(普房鉴字第0129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因申请该抵押权注销登记,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普房鉴字第01297号

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沙西支行

抵押权

普宁市流沙镇南平里武装部南侧三中后东起第七号门市1一2层

公告单位: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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