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普宁市流沙镇南平里武装部南侧三中后东起第七号门市1一2层)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5-23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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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沙西支行因保管不善,将登记《鉴证书》(普房鉴字第0129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因申请该抵押权注销登记,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普房鉴字第01297号 | 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沙西支行 | 抵押权 | 普宁市流沙镇南平里武装部南侧三中后东起第七号门市1一2层 | |
公告单位: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