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权利人杨伟斌坐落于普宁市锦绣园2幢西梯4层东套的不动产权(产权证号:粤【2021】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0580号,建筑面积为184.36平方米)。该房产产权已由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拍卖,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以《执行裁定书》(2024)粤5281执81号之二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粤5281执81号之二裁定产权归申请执行人许贵炎所有,现许贵炎持相关资料单方向本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粤【2021】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0580号房屋产权证书作废。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