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李镇华)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7-02 15:47 浏览次数:- 【字体:

原权利人李镇华坐落于普宁市流沙福盛花园A幢西梯22.23层西套的不动产权(产权证号:00001061号;建筑面积为353.21平方米)。该房产产权已由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拍卖,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以《执行裁定书》(2023)粤5281执640号之二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粤5281执640号之二裁定产权归申请执行人林俊杰所有,现林俊杰持相关资料单方向本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00001061号房屋产权证书作废。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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