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杨惠城、陈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7-02 15:50 浏览次数:- 【字体:

原权利人杨惠城、陈俊坐落于普宁市占陇镇镇区广汕公路南侧汇润·吉祥里10幢11层西套1101号的不动产权(产权证号分别为:粤【2020】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2182号、粤【2020】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2183号;建筑面积为217.22平方米)。该房产产权已由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拍卖,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以《执行裁定书》(2023)粤5281执2672号之二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粤5281执2672号裁定产权归申请执行人陈奇雄所有,现陈奇雄持相关资料单方向本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粤【2020】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2182号、粤【2020】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2183号房屋产权证书作废。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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