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黄楚宏)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7-11 10:29 浏览次数:- 【字体:

原权利人黄楚宏坐落于普宁市金池路南侧商住楼F幢第2梯五层东套的房地产权(产权证号:普房权证普交私字第16663号;建筑面积为143.11平方米)。该房产产权已由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拍卖,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以《执行裁定书》(2023)粤5281执1786号之四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粤5281执1786号之四裁定产权归申请执行人吴琼所有,现吴琼持相关资料单方向本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普房权证普交私字第16663号房地产权证书作废。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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