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陈琪)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7-23 15:07 浏览次数:- 【字体:

原权利人陈琪坐落于普宁市流沙西街道玉华大道与环城南路交界处玉湖雅苑B幢首层车库的房地产权(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普交私字第22122号;建筑面积为956.55平方米)。该房产产权已由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拍卖,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以《执行裁定书》(2023)粤5281执1629号之二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粤5281执1629号裁定产权归申请执行人陈丹华所有,现陈丹华持相关资料单方向本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粤房地权证普交私字第22122号房地产权证书作废。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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