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苏继伟)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8-13 10:40 浏览次数:- 【字体:

原权利人苏继伟坐落于普宁市占陇启业商住小区A幢南北面东起第7.8.9间一至二层的房地产权(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普占私字第4161号;建筑面积为312平方米)。该房产产权已由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拍卖,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以《执行裁定书》(2023)粤5281执483号之三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粤5281执483号裁定产权归申请执行人苏继伟所有,现苏继伟持相关资料单方向本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粤房地权证普占私字第4161号房地产权证书作废。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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