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国土资字〔2014〕43号
关于蔡锡彬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直属各单位,各国土资源管理所 :
根据揭市国土资党组〔2014〕10号文件的通知精神,中共揭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决定:
蔡锡彬同志任普宁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免去其普宁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组长职务;
江丽璇同志任普宁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党组成员;
赖基伟同志任普宁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詹汉标同志任普宁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1年)、党组成员;
免去林锦川同志的普宁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职务;
免去吴厚庆同志的普宁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周少添同志的普宁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党组成员职务。
特此通知
普宁市国土资源局
抄送:陈俊礼副市长、张荣生副主任,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