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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国土资字〔2013〕167号
关于吴汉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直属各单位,各国土资源管理所:
根据普组干[2013]68号文件的通知精神,市委组织部同意:
吴汉煜同志任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秘书股股长,免去其市国土资源局财务股股长职务;
免去周少添同志兼任的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秘书股股长职务。
普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9月30日
抄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局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