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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自然资发〔2020〕90号
关于卢加生同志任职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队)、直属各单位,各管理所:
根据普组干〔2020〕58号文件的通知精神,市委组织部同意:
卢加生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人事股股长。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19日
抄送:局党组成员,陈卓鹏、吴汉煜同志。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秘书股 2020年6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