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自然资发〔2020〕127号
关于同意许子侯同志辞职的批复
市房地产交易所:
你所报来《关于许子侯同志申请辞职的请示》收悉。
许子侯,男,汉族,1979年4月出生,1996年3月参加工作,身份证号:44528119790502XXXX,本市流沙东街道人,系普宁市房地产交易所工人。
鉴于许子侯同志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申请,经2020年7月14日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同意许子侯同志的辞职申请,由你所及时与许子侯同志解除劳动关系,相关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主席令第七十三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相关规定办理。
此复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14日
抄送: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局党组成员,陈卓鹏、吴汉煜同志。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秘书股 2020年7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