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 | |||||
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 | 一 | 收费项目 | 计算单位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 | 件 | 80元 | 发改价格[2016]2559号、财税[2016]79号、财税[2019]45号 | ||
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 | 件 | 550元 | |||
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 | 本 | 10元 | |||
二 | 其他涉及减免收费详见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6]2559号、财税[2016]79号、财税[2019]45号文件 | ||||
备注 | 监督投诉电话: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2939766、全国价格举报12358、市民服务热线12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