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来源:11 发布时间:2019-11-26 16:00 浏览次数:- 【字体:

  普地让2019〕12

经普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普宁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二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PN2019046

宗地面积:

665     平方米

宗地坐落:

普宁大道北侧、西二环大道东侧

出让年限:

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容积率:

≤1.8

建筑密度(%):

≤39

绿地率(%):

≥10

建筑限高()

≤22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投资强度:


保证金:

28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4407219BA0478

起始价:

590万元

加价幅度:

                    20万元

挂牌开始   时间

2019月12月16日8时30分

挂牌截止     时间:

2019月12月26日9时30分

备 注

该宗用地已建成,房产作价360万元,以房地产整体一并出让,成交后,房地产一并移交。

 

 

宗地编号:

PN2019047

宗地面积:

3929    平方米

宗地坐落:

普宁大道北侧、赤华南路东侧

出让年限:

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容积率:

2.2

建筑密度(%:

46

绿地率(%):

10

建筑限高()

22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投资强度:


保证金:

20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4409519IA0288

起始价:

4180万元

加价幅度:

                   100万元

挂牌开始   时间

2019月12月16日8时30分

挂牌截止     时间:

2019月12月26日10时00分

备 注

该宗用地已建成,房产作价2602万元,以房地产整体一并出让,成交后,房地产一并移交。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通过揭阳市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挂牌时间自2019年12月16日 8时30分起,各地块挂牌截止时间分别为:

PN2019046地块挂牌截止时间为2019月12月26日9时30分;

PN2019047地块挂牌截止时间为2019月12月26日10时00分。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六、申请人必须办理数字证书并获得授权,才能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七、申请人应当在挂牌期间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相应地块的竞买保证金。提交竞买申请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 8时30分2019年12月24日17时00分,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17时3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报名时应交纳相应地块的竞买保证金。成交后,全额成交价款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结清,所有款项均须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支付,不得抵偿其他任何债务。

    (二)成交后,由普宁市自然资源局开具非税缴款通知书,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竞得人将竞买保证金缴入普宁市财政局,剩余部分由竞得人直接缴入普宁市财政局专户。受让方未按照土地出让合同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按日加收迟延支付款项的1‰违约金;出让方催缴后仍不能支付土地出让价款且延期付款超过合同约定交款日期60日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按成交价款的20%计)。

(三)成交后,竞得人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不按规定期限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视为违约,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普宁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其竞买行为自动失效,一切法律后果由竞得人自负。

(四)PN2019046、PN2019047号二宗用地一二层作为商业经营场地,土地出让年限40年,三层及以上作为住宅用地,土地出让年限70年,该宗地成交后,房地产一并移交。

(五)土地按现状交付使用,周边各种配套以现状为准。

(六)地块竞得人如需另行设立单项开发公司开发受让地块,应于网上报名时同时提出申请,股东名称及各自所占份额应与申请人一致,并应在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持单项开发公司的资格证明文件到普宁市自然资源局签订补充协议,否则,只能以申请人名义申请不动产登记;若单项开发公司在地块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成立的,可由单项开发公司直接与普宁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七)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申请人,请通过访问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jysggzy.com进入交易平台,并在该平台上下载本次挂牌的出让公告、须知及有关文件,同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八)其他有关事项按规定执行

普宁自然资源局联系人:先生

电话:0663-2939638

竞买联系单位: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宁分中心

电话:0663-2241151

数字证书办理单位:

1、数安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新河路东和馨苑C梯2楼(中阳豪苑大门往东100米)

联系电话:0663-8227706

2、深圳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317办事窗口

联系电话:0663-8761822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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