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普宁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征求意见稿)》 公众意见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1-17 09:23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妥善解决我市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2016年6月30日)前中存在的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切实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指导意见》(粤自然资规字〔2018〕5号)和《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关于处理揭阳市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揭市自然资发〔2019〕5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拟订了《普宁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在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后,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向社会公告,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1月17日至2020年2月4日。公众征求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或方式反馈意见:

一、登录普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浏览征求意见稿文本并提出意见。

二、来函请寄:普宁市区河滨北路赵厝寮路段市自然资源局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股(邮编:515300)。

三、电子邮件请发:[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李林,电话:0663-2939345 ,传真:0663-2919055

附件:普宁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征求意见稿)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17日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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