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阳镇和安村集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事项批后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5-12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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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阳镇和安村申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事项已经我局批准,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许可证号 | 地字第4452812020J011号 |
发证机关 |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
发证日期 | 2020年5月6日 |
用地单位 | 洪阳镇和安村 |
用地位置 | 洪新路北侧、洪阳大道西北侧 |
用地性质 | 居住用地兼容商业 |
用地面积 | 33609㎡(折合50.41亩) |
监督电话:2935225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