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出价最高且符合竞买条件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通过揭阳市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挂牌时间自2020年6月9日8时30分起,地块挂牌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9日9时 30分。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六、申请人必须办理数字证书并获得授权,才能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七、申请人应当在挂牌期间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相应地块的竞买保证金。提交竞买申请时间为 2020年6月9日8时30分起至2020年6月17日17时00分,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7日17时3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竞买人报名时应交纳相应地块的竞买保证金。成交后,可在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土地价款或分期付款。分期付款的,全额成交价款应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分两期结清,第一期土地价款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成交地价的50%(含竞买保证金抵作地价款),受让方在支付第二期出让价款时应当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方支付利息。所有款项均须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支付,不得抵偿其他任何债务。 (二)成交后,由普宁市自然资源局开具非税缴款通知书,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竞得人将竞买保证金缴入普宁市财政局,剩余部分由竞得人直接缴入市财政专户。受让方未按照土地出让合同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按日加收迟延支付款项的1‰违约金;出让方催缴后仍不能支付土地出让价款且延期付款超过合同约定交款日期60日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按成交价款的20%计)。 (三)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其竞买行为自动失效,一切法律后果由竞得人自负。 (四)地块须按相关要求配套设置物业管理用房(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公共卫生间(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垃圾收集间(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必须于地面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微型消防站(建筑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居民健身设施(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配电房(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配建于底层或负一层)、水泵房座(设置于建筑物内时,需采取减震防噪措施)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多层建筑控制线用地范围内可结合人防设施设置一至二层地下停车场地及配套设施用房,住宅按每户不少于一部配套停车位(含地面停车场),地面室外停车位数量不应超过占总停车位数的10%,室外停车场应集中设置,并进行绿化处理,配建停车位应100%预留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安装条件。 (五)土地按现状交付使用,周边各种配套以现状为准。 (六)地块竞得人如需另行设立单项开发公司开发受让地块,应于网上报名时同时提出申请,股东名称及各自所占份额应与申请人一致,并应在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持单项开发公司的资格证明文件到普宁市自然资源局签订补充协议,否则,只能以申请人名义申请不动产登记;若单项开发公司在地块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成立的,可由单项开发公司直接与普宁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七)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申请人,请通过访问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jysggzy.com)进入交易平台,并在该平台上下载本次挂牌的出让公告、须知及有关文件,同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八)其他有关事项按规定执行。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663-2939638 竞买联系单位: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宁分中心 电话:0663-8071313 数字证书办理单位: 1、数安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20办事窗口 联系电话:0663-8227706 2、深圳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317办事窗口 联系电话:0663-8761822 |